惠汉养老普惠可靠
民政部 全国老龄办
一、人口老龄化概况
截至2024年末,全国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31031万人,占总人口的22.0%;全国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22023万人,占总人口的15.6%。全国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抚养比22.8%。全国人均预期寿命达79.0岁。
▲图1 2015—2024年全国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数量及占全国总人口比重
▲图2 2015—2024年全国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数量及占全国总人口比重
▲图3 2015—2024年全国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抚养比
二、老龄事业发展顶层设计
2024年重阳节前夕,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给“银龄行动”老年志愿者代表回信,强调老年人是党和国家的宝贵财富,希望广大老年朋友保持老骥伏枥、老当益壮的健康心态和进取精神,既要老有所养、老有所乐,又要老有所为,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贡献“银发力量”。各级党委和政府要高度重视老龄工作,聚焦老年人的急难愁盼问题,完善政策举措,营造良好社会环境,把老年人生活保障好、作用发挥好、权益维护好。
2024年10月,习近平对民政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强调中国式现代化,民生为大。新时代新征程,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加强对民政工作的领导,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解决好人民*关心*直接*现实的利益问题,不断推动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各级民政部门要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深化改革创新,完善政策制度体系、服务保障体系、监督管理体系、社会参与体系,着力推进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着力提升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事务、社会治理工作水平,积极主动为人民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作出应有贡献。
2024年12月,习近平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亲切接见全国离退休干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受表彰代表,向他们表示热烈祝贺,希望他们弘扬光荣传统、永葆政治本色,继续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作出积极贡献。
2024年1月,***办公厅印发《关于发展银发经济增进老年人福祉的意见》,强调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促进事业产业协同,加快银发经济规模化、标准化、集群化、品牌化发展,培育高精尖产品和高品质服务模式。
2024年7月,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对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进行重点部署。
2024年7月,***办公厅印发《关于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持续巩固拓展全民参保成果,夯实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根基,从完善政策措施、优化管理服务、强化部门协调、健全保障措施等方面作出专门部署。
2024年8月,***以“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推动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协同发展”为主题,进行第九次专题学习。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总理李强在主持学习时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老龄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把积极老龄观、健康老龄化理念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加强和改进老龄工作,推动老龄事业高质量发展。
2024年9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发布《关于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决定》,批准《***关于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办法》。各地各部门加强政策解读,制定完善配套政策措施,围绕扩大和保障就业、协调推进养老托育等重点难点问题回应群众关切。
2024年9月,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民政部代表***作的《关于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和改进失能老年人照护工作情况的报告》。
2024年12月,中共中央、***印发《关于深化养老服务改革发展的意见》,强调健全分级分类、普惠可及、覆盖城乡、持续发展的养老服务体系,要求加快健全覆盖城乡的三级养老服务网络,贯通协调居家社区机构三类养老服务形态,构建养老服务事业产业发展三方协同机制,强化有力有效的要素保障。
三、老年社会保障
(一)养老保险
养老保险覆盖范围继续扩大。截至2024年末,全国参加基本养老保险107282万人,比上年末增加639万人。全国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53452万人,比上年末增加1331万人。其中,参保职工38713万人,参保离退休人员14739万人,分别增加788万人和543万人。全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47258万人,比上年末增加1214万人。全国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人数53830万人,其中实际领取待遇人数18039万人。同步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2024年全国总体调整比例为3%。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全国基础养老金*低标准提高20元。
企业年金稳步发展。截至2024年末,全国有15.93万户企业建立企业年金,参加职工3242万人。企业年金投资运营规模3.6万亿元。自2007年开展投资运营以来,全国企业年金基金年均投资收益率为6.17%。
第三支柱养老保险有序发展。2024年12月15日起,个人养老金制度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实施。截至2024年末,制度运行平稳有序,在售各类理财、储蓄存款、商业养老保险和公募基金等个人养老金产品共1010款。
(二)医疗保险
医疗保险制度运行总体平稳。截至2024年末,全国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132662万人,参保率巩固在95%。全国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职工医保)参保人数37948万人。其中,退休职工10458万人,比上年增长4.6%。参加职工医保人员享受待遇53亿人次,比上年增长9.9%。全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参保人数为94714万人,其中60周岁以上城乡居民22371万人,比上年增长3.8%。参加居民医保人员享受待遇30亿人次,比上年增长14.9%。
(三)长期护理保险
长期护理保险试点稳步推进,制度运行平稳。截至2024年末,49个试点城市参加长期护理保险人数达18786万人,享受待遇人数超146万人。2024年基金收入279.6亿元,基金支出131.1亿元。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服务机构超8800家,护理服务人员约30万人。
(四)基本生活救助
社会救助工作成效显著。截至2024年末,全国城市*低生活保障对象625.0万人(其中老年人145.3万人),保障平均标准为每人每月798.1元,比上年增长3.9%;全国农村*低生活保障对象3361.5万人(其中老年人1325.1万人),保障平均标准为每人每月593.9元,比上年增长5.9%。全国城市特困人员40.2万人(其中老年人24.7万人);全国农村特困人员439.4万人(其中老年人346.6万人)。
四、养老服务体系
(一)养老服务供给
印发《关于加快发展农村养老服务的指导意见》,首次在全国层面专门对发展农村养老服务作出总体性、系统性部署。修订《“十四五”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工程和托育建设实施方案》,因地制宜新建或改建既有养老服务设施。出台《自然资源要素支撑产业高质量发展指导目录(2024年本)》,进一步明确养老服务消费领域土地要素保障支持政策。开展《关于加强规划和用地保障支持养老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实施成效评估。组织修订《老年人照料设施建筑设计标准》(JGJ450—2018)。
2024年,下达中央预算内投资75.9亿元支持202个养老设施(含医养结合)建设项目。中央财政安排2.96亿元支持59个地区开展县域养老服务体系创新试点,以点带面推动提升农村养老服务整体水平。全国新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5.8万个、涉及966万户,增设养老、托育等各类社区服务设施1万余个。截至2024年末,全国共有各类养老机构和设施40.6万个,养老床位合计799.3万张。其中,注册登记的养老机构4.0万个,床位507.7万张(护理型床位占比为65.7%),养老机构年末服务人数230.7万人;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和设施36.6万个,床位291.5万张。累计遴选184个地区开展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支持建设家庭养老床位34.7万张、提供居家养老上门服务64.3万人次。
(二)养老服务兜底保障
各地因地制宜建立完善基本养老服务清单。截至2024年末,全国享受老年人补贴人数共计4949.4万人,其中高龄津贴人数3752.8万人,养老服务补贴人数587.3万人,护理补贴人数93.2万人,综合补贴人数516.1万人;全国共支出老年福利资金489.4亿元,养老服务资金253.2亿元。持续推动残疾人两项补贴精准管理,截至2024年末,全国共有60岁及以上持证残疾老年人1890.9万人,全年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455.6亿元,共惠及994.9万老年人,占领取残疾人两项补贴人数的48.7%。
老年助餐服务稳步发展。中央财政投入3亿元专项引导资金支持助餐服务,各地坚持因地制宜、可持续发展,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不断拓展老年助餐服务网络。截至2024年末,全国老年助餐点达7.5万个。
积极推进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行动。对纳入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范围的高龄、失能、残疾老年人家庭实施居家适老化改造,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将改造对象范围扩大到城乡低保对象中的高龄、失能、留守、空巢、残疾老年人家庭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截至2024年末,“十四五”期间累计支持208万户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实施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十四五”期间累计完成改造122.5万户,其中残疾老年人60.43万户。
加强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等群体集中照护。2024年,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20亿元,对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自愿入住养老机构接受集中供养提供兜底保障,对承担集中照护任务的养老机构结合绩效考核结果予以适当补助。聚焦“老年父母+残疾子女”等特殊困难家庭中重度残疾人的托养照护服务需求,推动有条件的地方将“老年父母+残疾子女”家庭中纳入低保的重度残疾人,纳入中央财政支持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等群体集中照护服务范围。
(三)养老服务安全和质量
印发《关于加强养老机构预收费监管的指导意见》,全面规范养老机构预收费行为。部署开展全国养老机构人身安全问题排查整治、养老服务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养老服务领域打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深入整治养老服务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等工作,全面压降各类风险隐患。上线运行全国养老服务信息平台,逐步推动全国养老服务数据资源汇聚共享、信息互联互通。指导48个地区开展基本养老服务综合平台试点,推动养老服务供需精准对接和养老服务行为全流程监管。
(四)养老服务人才培养
优化养老服务学科专业结构。高等教育层面,设有老年学、老年护理学、老年医学、康复医学与理疗学等相关学科专业领域,老年医学、康复治疗学等纳入《急需学科专业引导发展清单(2024年)》。截至2024年末,全国高校共开设护理学、养老服务管理等专业点770余个。职业教育层面,《职业教育专业目录》设有智慧健康养老服务、老年人服务与管理等21个中职、高职专科、职业本科相关专业,2024年中职相关专业布点1700余个,高职专科相关专业布点1600余个,职业本科相关专业布点30余个。继续教育层面,2024年31所高校备案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老年保健与管理、老年学等专业点32个。
持续加强养老服务技能人才培训评价工作。推动研究设立养老服务师新职业,研究建立相应专业技术人才职业资格制度,积极开展养老护理员项目职业技能竞赛。颁布长期照护师国家职业标准,印发《关于推进长期照护师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实施意见》。
五、老年健康服务
(一)老年健康服务体系
老年健康宣传教育广泛开展。以“维护听力健康,乐享幸福晚年”为主题开展2024年全国老年健康宣传周活动,部署开展老年听力健康促进行动(2024—2027年)。以老年人多发病、常见病为重点,组织专家开展“健康大家谈”系列直播活动。深入挖掘选树护佑老年人健康方面的先进典型,活跃在全国各地的老年护理团队入选中央宣传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的2024年“*美医生”名单。
老年健康促进行动不断深入。开展失能老年人健康服务行动,对提出申请的65岁及以上居家失能老年人提供健康服务和健康咨询,指导转诊转介。组织开展老年健康与医养结合服务管理项目,为失能老年人提供健康评估和健康指导服务。持续实施老年营养改善、心理关爱、口腔健康、痴呆防治等老年健康促进专项行动。实施重点癌症早诊早治、心脑血管疾病、慢阻肺高危筛查等重大公共卫生项目,持续推动做好老年人重大慢性病早期筛查和干预。做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老年人健康管理,每年为65岁及以上老年人提供一次健康管理服务。2024年,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接受健康服务的65岁及以上老年人数达1.41亿。
老年健康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印发《应对老年期痴呆国家行动计划(2024—2030年)》,建立健全老年期痴呆防控体系。持续提升老年医学医疗服务能力,推进便利老年人就医工作,开展改善就医感受提升患者体验主题活动。印发《关于促进安宁疗护服务规范发展的通知》,增设安宁疗护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组织实施2024年老年医学人才培训项目和安宁疗护人才能力提升项目,共培训7500余名老年医学和安宁疗护人才。印发《紧缺人才—药师岗位培训项目实施方案(2024年版)》,将老年慢病专业作为培训重点。持续推进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2024年全国共有401.39万残疾老年人得到康复服务。
截至2024年末,全国共有国家老年医学中心1个、国家老年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6个;设有老年医学科的二级及以上公立综合性医院6000余个;建成老年友善医疗机构的综合性医院15624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39138个;安宁疗护服务在全国185个市(区)推开。
(二)医养结合
制定《关于促进医养结合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深化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协议合作,发布医养结合机构内老年人在养老区和医疗区之间床位转换标准。实施“十四五”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工程,2024年下达中央预算内投资11.4亿元支持27项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医养结合项目。持续开展社区医养结合能力提升行动。开展医养结合人才能力提升培训项目,培训医养结合从业人员约4万名。实施医养结合示范项目,命名山东省为全国医养结合示范省,命名首批100个示范县(市、区)和99个示范机构。
截至2024年末,全国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服务机构签约合作超过8.5万对,医养结合机构超过8400家,其中进行养老机构备案的医疗卫生机构近3600家,设立医疗卫生机构的养老机构超过4800家,床位总数超过210万张。